强制报告数字化监督系统的应用与优化 |
| |
引用本文: | 赵卿,刘硕,吴浩.强制报告数字化监督系统的应用与优化[J].人民检察,2023(22):47-49. |
| |
作者姓名: | 赵卿 刘硕 吴浩 |
| |
作者单位: | 1.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3.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强制报告制度对于及时阻断侵害状态、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凝聚社会保护合力等意义重大。但实践表明,同未成年人接触较多的相关主体主动报告的意愿并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项制度的实施。
|
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 强制报告制度 数字化 应用与优化 主体主动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