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效婚姻中无过错方权益的法律保护 |
| |
引用本文: | 张艳玲.论无效婚姻中无过错方权益的法律保护[J].前沿,2014(11):71-72. |
| |
作者姓名: | 张艳玲 |
| |
作者单位: | 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
| |
摘 要: | 无效婚姻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婚姻法在防治违法婚姻、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一大进步。但现行法律中无效婚姻的规定缺乏对无过错方权益保护的制度设置。为促进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婚姻法应确立无效婚姻中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对生活困难的无过错方进行适当的经济帮助,从而为无过错方提供更充分的法律救济。
|
关 键 词: | 无效婚姻 无过错方 法律保护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