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现行陪审制度变更原因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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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惠渔
,荀志伟.对我国现行陪审制度变更原因的认识[J].法学,19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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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惠渔 荀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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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对我国现行陪审制作了适时、必要的变更。82年新宪法公布时对陪审制未作专门规定,当时曾引起人们种种猜测:有的说,我国将取消陪审制;有的说,宪法虽未作规定,但不等于取消陪审制。现在由立法机关作了结论,我们有必要提高对我国现行陪审制的正确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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