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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旨义分析
引用本文:郭小龙.《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旨义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3(1):65-66.
作者姓名:郭小龙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
摘    要:劳动合同法自施行以来,争议颇多。它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劳动关系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总体上看是一部符合潮流的立法。但在现实发展阶段下,其实施效果到底如何,有没有符合当下中国劳工利益保护的基本需要,是不是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是否为我国现阶段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的法制环境,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在此问题上,观点各异。本文基于《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劳资关系主体多元性,并以此切入点对以上宏观目标予以分解。

关 键 词:劳资关系  格式条款  程序问题  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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