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贩卖毒品罪认定的三个争议问题——以真实案例为研究素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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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华侨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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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贩卖毒品严重威胁和危害了公众健康,是毒品犯罪中最为严重的一种犯罪。贩卖毒品罪是一种抽象危险犯,其侵犯的法益是公众的健康,因此必须根据贩卖毒品罪所侵害的法益来对"贩卖"进行实质性的解释。在吸毒人员贩卖毒品数量的认定上,应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2000年《南宁会议纪要》、2008年《大连会议纪要》以及2015年《武汉会议纪要》的规定进行判断和计算。"毒贩子"协助警察诱惑其他毒品犯罪分子出卖毒品,并在控制交付下抓获其他"毒贩子"的,应该认定为立功,但如果其立功线索系其家属通过不当手段所提供的,则不能认定为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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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贩卖毒品 诱惑侦查 数量认定 |
On the Three Contentious Issues of Drug Trafficking Conviction——Based on the Real Cas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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