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至上”辩与辨——兼评“跟人不跟法”的“批示至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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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道晖.“法律至上”辩与辨——兼评“跟人不跟法”的“批示至上”[J].政治与法律,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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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道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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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法学》杂志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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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不只是“用法来治”,因为任何国家,包括封建专制国家、法西斯专政国家,都有法制,都要用法来治国、制民。现代法治的本来涵义是“法的统治”(Ruleoflaw)。法不只是国家控制社会、约束公民的工具,而主要是统治国家、统治政府和政党、统治领袖人物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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