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必须理顺三个关系——山东省莱芜市改革试点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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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厚安
,吴志龙.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必须理顺三个关系——山东省莱芜市改革试点调查[J].社会主义研究,19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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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厚安 吴志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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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省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在莱芜市的试点工作是从1986年5月15日开始的。在一年零四个月的时间里,初步理顺了党政、政企和条块三个关系,已见成效。一、坚持“积极、慎重、求实、稳妥”的方针。莱芜的试点工作是在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下进行的。他们从一开始就坚持了“积极、慎重、求实、稳妥”的方针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方法,这就是:在态度上要积极,不能消极被动;处理问题要慎之又慎,不能简单从事;改革方案要实是求是,因地制宜,工作要稳步前进,不能大轰大嗡,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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