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避税行为的法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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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韩明.试论避税行为的法律性质[J].法制与社会,20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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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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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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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目前来看,学者们对避税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是分歧仍然很大。本文基于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在现有的研究成果之上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避税行为是一种有条件的合法行为。这个条件就是税收法定。因为,避税行为是一个集合概念,其中有各种具体的避税行为方式,而只有未被法律所禁止的避税行为方式才是合法的避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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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避税 税收法定主义 经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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