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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避税行为的法律性质
引用本文:贺韩明.试论避税行为的法律性质[J].法制与社会,2008(21).
作者姓名:贺韩明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从目前来看,学者们对避税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是分歧仍然很大。本文基于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在现有的研究成果之上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避税行为是一种有条件的合法行为。这个条件就是税收法定。因为,避税行为是一个集合概念,其中有各种具体的避税行为方式,而只有未被法律所禁止的避税行为方式才是合法的避税行为。

关 键 词:避税  税收法定主义  经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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