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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生命科学技术与单位犯罪——兼对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反思
引用本文:刘长秋,杨玉娣.现代生命科学技术与单位犯罪——兼对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反思[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17(1):14-17.
作者姓名:刘长秋  杨玉娣
作者单位:刘长秋(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200020);杨玉娣(上海科技管理学校,上海,200433)
摘    要:现代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单位生命科技犯罪开始产生.而由于受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现行刑法还无法很好地规制这类新型的犯罪.这对我国刑法构成了挑战.本文浅要分析了现代生命科学技术对单位犯罪的影响,并对我国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进行了反思.

关 键 词:生命科学技术  单位犯罪  我国  罪刑法定原则  反思
修稿时间:2003年1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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