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死人”劝架劝出的人命官司 |
| |
引用本文: | 梁军.“气死人”劝架劝出的人命官司[J].法治与社会,2008(11):44-46. |
| |
作者姓名: | 梁军 |
| |
摘 要: | 人和人之间的性格不一样,所以发生争执也是在所难免的,因而吵嘴双方之间气死人的事情时有耳闻,但发生在鄂西北枣阳市的这起“气死人”事件,却是因好心劝架而引起,故其特殊的案情备受社会关注。在吵架双方未能给死者家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之后,死者的家人以索赔22万元将吵架双方告上法庭。那么,这起六旬老太劝架“被气死”的官司,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
关 键 词: | 官司 人命 社会关注 承担责任 枣阳市 鄂西北 家人 死者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