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白理事会岂能如此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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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春敏,振辉.红白理事会岂能如此理事[J].中国民政,1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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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春敏 振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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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平度市白埠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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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纪辑同志:时下,不少乡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顾名思义,“红白理事会”理的就是红白事,成立这类组织的目的就在于促使大家移风易俗、节俭文明地办理红白事。然而,笔者在乡村采访时,发现一些“红白理事会”成了“帮工队”,他们有的帮红白事主下请帖、收份子;有的帮助事主间烟、买酒、判由,大操大办;甚至有的人还充当封建礼仪的主持人,忙个不停,这样,只能与“红白理事会”的宗旨背道而驰,只能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帮倒忙。因此,呼吁有关部门要认真整顿红白理事会,使其真正办移风易俗之事。红白理事会岂能如此理事@春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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