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湖北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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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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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鄂政办发2018]2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文化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湖北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5月14日湖北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省文化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传统工艺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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