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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不作为及其规制
引用本文:杨涛.立法不作为及其规制[J].法治与社会,2007(3):80-80,F0003.
作者姓名:杨涛
摘    要:显性的立法不作为,是指宪法与法律明确规定了立法机关(包括具有立法权限的行政机关)应当对某一事项进行专门立法.相关立法机关迟迟不进行立法.或者对于相互冲突的法律、法规不进行有效清理,抑或对于应当及时批准和备案的下级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法规不及时批准或者备案,以致于使公民权利得不到具体的保障和国家机关职责无法得以履行。

关 键 词:立法不作为  规制  立法机关  行政机关  专门立法  立法权限  机关职责  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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