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知识产权法:一个新的特殊国际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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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古祖雪.国际知识产权法:一个新的特殊国际法部门[J].法学评论,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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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古祖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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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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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认为 ,国际知识产权法 ,作为一种以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为主要渊源 ,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为国际合作法律形式的新的国际法律秩序已经形成。它作为国际法的一个新的特殊部门 ,既是国际法发展的必然结果 ,又为现代国际法增添了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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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知识产权法 国际法新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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