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化 |
| |
引用本文: | 曾劲刚.积极推进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化[J].中国民政,1994(8). |
| |
作者姓名: | 曾劲刚 |
| |
摘 要: | 所谓民政事业单位的社会化,其基本内涵是“社会事业社会办”,改革目前那种与产品经济相适应的、由国家统包统管的、单一的民政事业单位体制,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由国家和社会共同创办的、多元化的民政事业单位体制。具体来讲,民政事业单位的社会化包括以下几项基本内容:第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这是解决民政事业单位要发展和国家还不能拿出全部所需资金这一矛盾的基本途径。多年来,我国民政事业单位的发展主要靠“一条腿走路”,即绝大部分由国家举办,而对另一条腿,即企业、社会、集体、个体举办社会福利事业,则注意不够…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