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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那些“该死的规定”
引用本文:阳光.单位那些“该死的规定”[J].江淮法治,2008(11):27-27.
作者姓名:阳光
摘    要:哪个单位没有几条规定被人斥为“该死的规定”?诸如:迟到3分钟扣100元钱,未先请病假视为旷工,凡请过事假的不能领取年终奖,损坏物品双倍赔偿,上班时打私人电话记过,安排加班不加班开除。

关 键 词:单位  双倍赔偿  私人电话  年终奖  病假  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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