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客观处罚条件以其超越责任主义的特性帮助司法机关在一些罪名的成立上降低了证明的难度,但这一点也为之招致批判之声。目前客观处罚条件的生存主要面临三重困境,一是与责任主义的悖反,二是究竟是限制处罚还是扩张处罚难以确定,三是性质不明身份暧昧。风险社会理论无法为客观处罚条件成为责任主义原则的例外提供支持。人们并不关心客观处罚条件的立法本意究竟是扩张处罚还是限制处罚,它带有功利主义色彩的制度设计使它贯通了犯罪论与刑罚论之间的鸿沟,不法与责任只是决定了行为的可罚性,客观处罚条件成为决定行为需罚性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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