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诉合作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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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忠厚,陈昆山,王有志.侦、诉合作浅析[J].陕西检察,2002(6):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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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忠厚 陈昆山 王有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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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2]商州区人民检察院、特邀通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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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侦查活动同检察机关的公诉工作,是刑事诉讼中既配合又制约的两个不同的诉讼阶段,侦诉部门在执行刑法任务的目标上是一致的,然而在具体办案实践中,侦、诉之间矛盾往往比较突出,意见不一致,文来文往多,人来人往少,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和协作机制,这无疑给正常的刑事司法活动带来负面影响,削弱了对犯罪的打击力度。其实,侦、诉合作有着巨大的潜力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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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司法 公诉 办案 诉讼阶段 行刑法 侦查 检察机关 部门 合作 协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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