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如何理解“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
引用本文:
林晖.如何理解“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J].人民检察,2006(21).
作者姓名:
林晖
作者单位: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该款规定在实践操作中存在较大争议。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