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确定机制的对策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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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放,乐慧.改进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确定机制的对策思考[J].上海人大月刊,2014(6):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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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放 乐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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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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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照有关法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确定监督议题是常委会实施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把握监督方向,提高监督实效的首要环节。法律对常委会怎样选择、确定监督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中《监督法》第九条具体规定了每年常委会确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议题来源的6个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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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人大常委会 监督工作 议题 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府两院” 《监督法》 执法检查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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