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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论快递
摘    要:厉以宁: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加入 WTO 后,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中资银行走向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也是形势所迫。商业银行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将不可回避。为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和银行混业经营带来的新问题,可以采取三个措施:一是先成立现行法律所允许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二是商业银行所从事的存贷以外的业务应逐步放开,可以采取先放开投资业务,再放开其他业务;三是提高金融监管的质量。金融控股集团采取的“母公司混业、子公司分业“模式在现行法律条件下可以实现。商业银行是集团之下的独立法人,仍以存贷业务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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