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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毓 人格权立法应顺势而为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更新,人格权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新的时代赋予了人格权新的内涵,也为人格研究和立法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 上世纪末以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彻底改变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它在给我们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对人格权保护造成了极大冲击和挑战。

关 键 词:人格权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  立法  法学院  人格研究  信息技术  生活方式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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