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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率先解决政府部门的“灰色收入”
引用本文:陶友之.应率先解决政府部门的“灰色收入”[J].现代领导,2010(5):20-20.
作者姓名:陶友之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摘    要:近期,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使用了“规范灰色收入”这一概念。代表们讨论后。认为“规范灰色收入”这一提法不妥,在正式《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它删去了。报告中虽删去了,但它说明了一个问题:“灰色收入”存在的普遍性和危害性。“灰色收入”,不仅在国有工商企业有。文化教育系统有,医药卫生系统有,而且政府部门也有。不少“灰色收入”。虽事出有因,但不论何种“灰色收入”。

关 键 词:“灰色收入”  政府部门  《政府工作报告》  国有工商企业  文化教育系统  医药卫生系统  温家宝总理  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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