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消费者反悔权制度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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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悦,富瑶.试论我国消费者反悔权制度的构建[J].长白学刊,2013(1):8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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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悦 富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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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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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消费者反悔权是指消费者在限定的交易类型中,在与经营者缔约后,可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的程序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补偿性费用的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反悔权可以消弭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不平等状态,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亟需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消费者反悔权制度。就我国目前的消费市场和消费者素质水平来看,我国应建立有限的消费者反悔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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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费者反悔权 价值 制度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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