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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人类责任中心主义观辨析
引用本文:任俊华,陈良栋.儒家人类责任中心主义观辨析[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1998,42(5):58.
作者姓名:任俊华  陈良栋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哲学教研部;广西玉林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儒、道、佛学生态伦理思想内在结构比较研究”(15AZX023)
摘    要:儒家以人为天地心、天地为人身的信念,开示出人必须要为自然万物负责的独特思路。依循此思路,可见出儒家许多核心命题,如“忧患意识”“内圣外王”“仁民爱物”等都蕴涵了人类有承担爱护自然的责任和义务。儒家“爱有差等”观念使人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自然责任是不相同的。这些内容使儒家生态伦理立场与西方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有着较大的差别。依照儒家生态伦理立场表现出的“责任”特征,可将其概括为“人类责任中心主义”。

关 键 词:儒家  生态伦理  人类中心主义  人类责任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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