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以认罪认罚制度为视角谈侦查阶段的证明标准
摘    要: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统一的证明标准,集中体现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有罪判决证明标准的一元化,违背了诉讼规律,加重侦查机关的证明责任,难以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目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应该在不同的诉讼阶段针对不同的证明对象适当降低证据收集及证明标准,才能真正提高诉讼效率。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