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违规广告:禁播令PK法律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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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文婧.处罚违规广告:禁播令PK法律令[J].奋斗,2006(9):6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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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文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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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8月1日是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对减肥、丰胸、增高、药品、医疗器械五类电视购物节目实行“禁播”的第一天.但从凌晨到1日下午.各类甩脂机、丰胸等禁播节目仍无视“禁播令”的下发,播出频率极为密集.让观众应接不暇.其疯狂势头不减往日。截至8月1日下午3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已经致电12家违规播放广告的省级卫视的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撤下明令禁止的违法广告。(《新京报》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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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违规广告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律令 处罚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广电总局 《新京报》 电视购物 医疗器械 播出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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