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众”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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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永超.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众”的界定[J].中国律师,2015(3):7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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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永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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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公安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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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是司法实践中一种常见的多发罪。这类犯罪,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如近日媒体报道的海南定安县公安局侦破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10亿多元,涉及山西、重庆等地受害人653人。而其中对司法认定影响较大的一个问题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公众"的理解。本文以传统观点对"公众"进行分析,借鉴理论和实践中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之"公共安全"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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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众存款 危害公共安全罪 社会影响 司法认定 特定多数 行为对象 司法实践 不特定对象 刑法理论界 爆炸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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