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房屋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力
引用本文:郭宜之.房屋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力[J].法学,1994(3).
作者姓名:郭宜之
作者单位: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给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产房屋的买卖及买卖协议签订后一方可否翻悔问题的复函”中指出:“……房管二所与哈铁办事处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提出解除买卖协议,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应认为该民事法律行为依法尚未成立,一方翻悔是允许的。”该复函被编入《司法文件选编》(1990)第十期。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