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审前羁押制度检视--以人权保障为视角 |
| |
作者姓名: | 王小光 |
| |
作者单位: |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浙江 舟山,316000 |
| |
摘 要: | 羁押本质上是一种强制行为。羁押是为了确保刑事追诉程序而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人身自由,是保障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但它是以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为前提的,不当羁押是对国家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的严重侵害,导致羁押与基本人权的关系紧张。当前我国审前羁押制度受到侦控活动的强烈影响,审前羁押率过高,侦查阶段缺乏以辩护权为中心的程序保障权利,羁押替代性措施的适用不理想。新《刑事诉讼法》将人权保障写入指导思想,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强化了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并对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进行了调整和规范,立足于人权保障完善我国的审前羁押制度。
|
关 键 词: | 羁押 基本人权 辩护权 必要性审查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