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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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鹏.孔子“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3(1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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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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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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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整个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上,儒学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关于德与刑的关系上,董仲舒为他总结出的"德主刑辅"的思想是儒家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它是以周公的"明德慎罚"为渊源,同时针对时代特征加以丰富,而形成的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德主刑辅"法律思想以礼法制度、人治和仁政为前提,重视道德教化,兼容刑罚,以德去刑为主要内容。汉代大儒董仲舒将孔子思想进行总结。使得"德主刑辅"法律思想基本定型。虽然"德主刑辅"法律思想是专制社会的法律思想,但是其中的部分内容在今天仍有一些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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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孔子 明德慎罚 为政以德 德主刑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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