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梁启超教育法学思想及其历史贡献 |
| |
引用本文: | 於世海,何叙.论梁启超教育法学思想及其历史贡献[J].求索,2011(11):171-173. |
| |
作者姓名: | 於世海 何叙 |
| |
作者单位: | 南通大学;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BTY004) |
| |
摘 要: | 梁启超作为近代中国思想解放运动和维新变法运动的开拓者,对中国法学做出了杰出贡献。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的法学思想是中国法制迈向现代化的明镜,给人以深刻启迪。作为资产阶级改良派代表人物之一,梁启超是中国最早较为系统接受和介绍欧美近代法学思想的人,其法学思想和实践也是伴随维新运动而展开的。梁启超教育法学开启了近代中国之“新民”教育,为国民思想之开化和近代中国女子教育之立法点亮了启蒙之灯,其体育法学思想更是为近代中国国民性之重建做出了重大历史性贡献。梁启超从不同角度阐述并提出了诸多教育法学思想,成为当代中国教育法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渊源。
|
关 键 词: | 梁启超教育法学 军国民教育 近代中国之国民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