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以人为本”的法哲学解读
引用本文:张杰.“以人为本”的法哲学解读[J].中国检察官,2007,46(3):13-15.
作者姓名:张杰
作者单位: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系,100041
摘    要:以人为本”的“本”其主要含义是:相对于人对人的依赖、人对物的依赖而言,应把人当作主体;相对于人被边缘化而言,应把人看作一切事物的最终本质和尺度;相对于人作为手段而言,应把人作为目的。“以人为本”指导下的法哲学包括的弘扬法律人文精神;认识“人的类本质”,确立人类的法律主体资格;确立个人的权利主体地位;尊重和保障人权。

关 键 词:以人为本  法哲学  人权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