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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之区别
引用本文:高晓峰.论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之区别[J].法制与社会,2011(21):141-141,152.
作者姓名:高晓峰
作者单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在行为特征上有相似之处,都是对他人人身进行打击.寻衅滋事罪在主观动机、客观随意性认定等方面较难把握,给司法实践造成一定难度.两罪除侵犯客体不同外,在主客观要件上也存在一定区别,合理把握两罪的主客观特征,有利于准确司法认定.

关 键 词:随意殴打  寻衅滋事  故意伤害  流氓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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