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雇佣救助合同法律适用论辩——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再61号民事判决之评释
作者单位:;1.上海海事大学
摘    要:对于雇佣救助合同的性质及法律适用,我国学理上存在较为明显的分歧。雇佣救助合同应当适用《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及《海商法》第九章"海难救助"的相关规定。雇佣救助合同适用一般民事法律存在弊端,不仅忽视了雇佣救助合同的特殊性,也不足以调整雇佣救助合同,并且难以处理雇佣救助合同与其他海事法律制度的衔接。关于雇佣救助合同的救助款项,《海商法》第176、180条以及第183条的规定均可在特定条件下予以适用。尽管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再61号民事判决与《海商法》修改并无直接联系,但该法修改时应对雇佣救助合同作出明确规定。各界应审慎看待本案。

关 键 词:雇佣救助合同  法律适用  “加百利”轮  《国际救助公约》  《海商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