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开皇律》的历史渊源及其对《唐律》的影响 |
| |
引用本文: | 李曙光.略论《开皇律》的历史渊源及其对《唐律》的影响[J].法学,1985(8). |
| |
作者姓名: | 李曙光 |
| |
摘 要: | 隋朝统治三十七年而亡,立国虽短,但在封建法制建设上颇有建树。它的一个最重要的成果就是一部《开皇律》,确立了为《唐律》所承袭的十二篇目,创建了封建刑罚制度中的“五刑制”,厘定了“十恶”、“八议”、“官当”之制,确定了一些封建刑事立法原则。因此,《开皇律》实为上承汉典、下开《唐律》的关键,在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发展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笔者试就《开皇律》的历史渊源及其对《唐律》的影响作初步探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