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罪与恢复性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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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保战,刘倩.悔罪与恢复性司法[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10):9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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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保战 刘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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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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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恢复性司法以恢复被害人损失及修补破损的社会关系为核心。悔罪作为一种酌定量刑情节,表明犯罪人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较小,愿意去弥补被害人的损失,获取社会大众的重新认可。因而悔罪具有促进实现对被害人物质精神损失补偿与修复破损社会关系的双重价值,契合恢复性司法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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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悔罪 量刑 恢复性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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