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让“胡长清”手抄《廉政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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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林林.假如让“胡长清”手抄《廉政准则》[J].政府法制,2010(14):5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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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林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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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四川彭山县委近日出台《关于贯彻〈廉政准则〉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定: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手抄《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并签名承诺严格遵守。此外,手抄本还将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与年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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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廉政准则》 胡长清 党员领导干部 中国共产党 党员干部 廉政档案 年终考核 手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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