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制度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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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国良.论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制度的构建[J].青年论坛,2009(6):107-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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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国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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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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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制度与著作权法有许多不可调和的冲突。民间文学艺术传统知识在知识产权法律中对应的是传统文化权,在此基础上构建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法律制度:保护宗旨应在于鼓励、支持对民间文学艺术这种活态艺术的传承、发扬;保护范围内的传统知识应在语言、音乐、动作、物质形式等几类表达形式中体现;权利主体应该是创造民间文学艺术的特定群体;权利内容应包括经济权利与精神权利;保护期限应是永久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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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间文学艺术 法律保护 制度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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