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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警务室功能定位的思考
引用本文:朱建伟.对社区警务室功能定位的思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0(5):32-34.
作者姓名:朱建伟
作者单位:深圳市公安局,广东,深圳,518008
摘    要:当前对社区警务的认识误区表现为:一是把建好社区警务室视为社区警务工作的终点;二是把社区警务室简单地从形式上格式化;三是把社区警务室等同于原来的辖区民警办公室;四是把社区警务室简单理解为仅供社区民警使用。社区警务室功能的正确定位是:它是密切警民关系的联系点;是人口管理的信息采集点;是群防群治的工作点;是群众遇难求助的报警点;是各警种协同作战的执勤点。

关 键 词:社区警务室  功能定位
文章编号:1672-2140(2004)05-00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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