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作品必须考虑社会效果——评短篇小说《湮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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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日目.文艺作品必须考虑社会效果——评短篇小说《湮没》[J].理论月刊,19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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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日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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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学的领域广阔而神奇,作家可以尽情驰骋自己的才能;但同时这又是一块神圣的领地,作家要踏上文坛,首先必须对社会抱有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感,任何对这种责任的推诿和亵渎都是与文学本身所应负的使命不相容的。粉碎“四人帮”后的中国当代文学,主潮的发展是蓬勃健康的,一时出现了多种风格各领风骚的繁荣局面,其中最为可喜的成绩是作家对社会生活的认识与表现都大大深化了,一批有眼光、有胆略的作家,勇敢地站在时代前列,显示出对自己崇高职责的高度忠诚。但同时也应指出,一部分作品尤其是近年来有些作品在相当程度上偏离了这一正确方向。本文只想对短篇小说《湮没》(载《人民文学》1986年第12期)谈一点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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