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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庭前准备程序的重构
引用本文:罗力彦.民事诉讼庭前准备程序的重构[J].当代法学,2000(5).
作者姓名:罗力彦
作者单位:大连亚太律师事务所!邮编116000
摘    要: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受理民事诉讼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审理的顺利进行和案件的及时、正确的处理,法官需要预先作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我国民事诉讼法称之为“审理前的准备”.并将其作为第一审普通程序的一个必经阶段和法定程序专门作了规定。 一、庭前准备程序的当前模式及其利弊分析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最终裁判结果的作出,均须以证据作为根据。故此证据在整个民事诉讼中居于核心地位是不容置疑的。正因为证据在民事诉中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我国民事诉讼将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作为审前准备程序的一项“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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