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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紫阳人大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实行"四化"依法任免、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与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一致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履职。近年来,紫阳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内容、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对任命干部监督实行"四化",进一步强化了人大的监督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关 键 词:人大常委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审计监督  任命  监督方式  党管干部  紫阳  监督工作  干部监督  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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