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80余万,副市长真不应该——刘建国受贿案引出的话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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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贻伙.受贿80余万,副市长真不应该——刘建国受贿案引出的话题[J].江淮,2011(12):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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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贻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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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11月26日,受贿80余万元的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建国被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同时没收其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71万余元、美元1.53万元。一审宣判后,刘建国不服提出上诉。随着刘建国受贿案案情的公布,议论声音渐多起来,这些"声音"主要认为,当过地级市的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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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地产开发 建国 芜湖市 受贿犯罪 人民币 副市长 人大常委会 拆迁补偿 个人财产 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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