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家庭、学校是学生成长、发展的土壤和环境,为学生提供各具特色的教育,相互之间无可替代;同时家庭与学校之间又因为各自的角色、利益、目的的不同,导致双方不可能完全步调一致,甚至在一些突发事件中对立与冲突。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一切事物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矛盾以相辅相成,和谐以共生共长,矛盾着的事物只有通过和谐才能存在和发展。因此在高等教育过程中,在处理家校关系时必须重视两者之间的矛盾部分,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家校合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高等教育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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