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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与民事赔偿能否兼得?
摘    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简单明了的规定在纷繁复杂的现实中仍然遇到了一系列的追问:“上下班途中该如何界定?是否对上下班的时间及路线有要求?尤其是在有实际侵权人的情形下,工伤职工得到工伤赔付后,主张民事赔偿能否得到支持?这已成为人们更为关注的问题。请看——

关 键 词:《工伤保险条例》  民事赔偿  赔付  事故伤害  工伤职工  机动车  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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