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
摘    要: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关 键 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家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54年  现行宪法  治国安邦  法律地位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