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惩治腐败犯罪立法之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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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泽明,陈晓东.《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惩治腐败犯罪立法之完善[J].法治研究,2007(12):5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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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泽明 陈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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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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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已开始对我国生效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迄今为止第一个关于治理腐败犯罪的最完整、最全面的国际公约。但是,我国目前在惩治腐败犯罪方面的立法与公约之间的差距已经严重削减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吸纳公约的内容,已是势所必然。面对现行反腐败斗争的立法与反腐败公约之间的差距,应当及时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实现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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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惩治腐败 立法 完善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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