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引用本文:陈泽水.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6,8(4):15-17.
作者姓名:陈泽水
作者单位: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南昌,330003
摘    要: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我国新阶段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目标的系统总结,也是结合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现状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作出的精辟概括。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具有丰富深刻的内涵,而且具有完整的逻辑体系。对此,我们不仅要深刻领会,更应该努力践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和政策支持,需要在全社会形成扬荣抑耻、扬善惩恶的良好社会氛围,需要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

关 键 词:胡锦涛  社会主义荣辱观  树立  践行
文章编号:1008-6463(2006)04-0015-03
修稿时间:2006年8月29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