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几点思考 |
| |
引用本文: | 王茂鑫.对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几点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1(33):66-67. |
| |
作者姓名: | 王茂鑫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 |
摘 要: | 惩罚性赔偿制度历史久远,真正形成并完善于英美法系国家。惩罚性赔偿分为侵权惩罚性赔偿和违约惩罚性赔偿,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是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主要适用于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与罚金罚款、补偿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实务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需参考一系列相关法规,同时法官也具有一定自由裁量权。
|
关 键 词: | 侵权责任 惩罚性赔偿 产品责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